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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个省份或部门明确:采购进口设备,必须经过需求调查或核准程序

发布日期:2023-08-21    点击次数:620

【仪器仪表网  焦点新闻】近日,湖北省财政厅发布:《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》,明确指出:采购进口设备,必须经过需求调查。至今,已有多个省份或部门明确:采购进口设备,必须经过需求调查或核准程序。部分内容摘录如下:

湖北省对于下列采购项目,必须开展需求调查:

(一)1000万元以上的货物、服务采购项目,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;

(二)涉及公共利益、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,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,如公共设施管理服务、环境服务、专业技术服务以及教育、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等;

(三)技术复杂、专业性较强的项目,包括需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、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等;

(四)主管预算单位或者采购人认为需要开展需求调查的其他采购项目。

国家财政部对于采购进口设备的要求:

对检测、实验、医疗等专用仪器设备,确有采购进口产品需求的,采购方案中可以就相应的进口产品设置采购包,但第二阶段采购人在采购入围进口产品前,需按规定履行相关核准程序。

安徽省对于采购进口设备的要求:

省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自6月1日起,未经批准的不得采购进口产品。

福建省对于采购进口设备的要求:

凡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,必须按规定开展需求调查。如果不申报,视为不符合采购进口条件处理,将无法采购进口产品,财政将不会拨款。对于招标采购金额1000万以上的货物如需采购进口,都会被纳入调查。

浙江、广东、四川、山西等多省对于采购进口设备的要求:

早就按要求实施了“进口医疗设备清单制”,清单外的产品不得擅自采购进口,必须从严审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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